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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1/04
2.公司名稱:元大寶來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元大寶來期貨12月份自結稅前淨利 55,749 仟元,每股稅前淨利 0.24 元,
累計今年稅前淨利 693,037 仟元,累計每股稅前淨利 2.98 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寶來曼氏期貨與元大期貨已於101年4月1日合併,元大期貨為合併後消滅公司,
上述元大寶來期貨累計至101年12月份自行結算之營運績效,包含元大期貨
101年1-3月之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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