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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捷豐家居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通告捷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正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地下1室專業聯合中心培訓室B舉行股東特別大會(「大會」),以供考慮及酌情通過(無論是否修訂)以下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

普通決議案

「動議

透過增設額外4,500,000,000股新股份將本公司法定股本由5,000,000港元分為500,000,000股每股0.01港元之普通股(「股份」)增加至50,000,000港元分為5,000,000,000股股份(「增加法定股本」);及授權任何一名或以上本公司董事在彼╱彼等認為就落實增加法定股本並使其生效而言屬必要、適宜或權宜之情況下,進行一切有關行動及事項以及簽立一切有關檔案。」

附注:

1. 凡有權出席大會及投票之股東,均有權委派一位或多於一位代表出席大會,並受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之條文所限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惟必須親身出席大會以代表該位股東。倘委任多於一位受委代表,則委任檔案必須列明各受委代表代表之有關股份數目及類別。

2. 隨函附奉大會適用之代表委任表格。無論 閣下擬否親身出席大會,均務請按隨附代表委任表格列印之指示填妥及交回表格。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愿親身出席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3. 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簽署人之任何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檔案(如有)或經由公證人簽署證明之該等授權書或授權檔案副本,須在不遲於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舉行時間四十八小時前送達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8號金鐘匯中心26樓,方為有效。

4. 倘為股份之聯名持有人,則任何一位該等持有人均有權親身或委派代表於大會上就有關股份投票,猶如彼乃唯一有權投票者,惟倘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大會之聯名登記持有人超過一位,則只有在本公司之股東名冊內就該等股份排名首位者方有權就此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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