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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宗:本公司與大陸昆明貝克諾頓製藥集團藥品銷售有限公司簽訂共同銷售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2/01/0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昆明貝克諾頓藥品銷售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客戶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2/01/01~106/10/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與大陸知名昆明貝克諾頓藥品銷售有限公司簽訂共同銷售合約,於大陸地區銷售

本公司獨家代理之水性止痛貼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銷售。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創造營業收入,提升經營績效。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佈局大陸完整通路,創造營收、

挹注新藥開發及新藥通路舖陳。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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