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電信:澄清媒體103年12月26日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12/26
2.公司名稱: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亞太4G爭議 中華電遠傳圍攻」及「面對質疑...亞太還是說沒違規」。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相關報導。
8.因應措施:針對上述報導本公司澄清與台灣大之漫遊合作案並未違反法規規定。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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