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和實業: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27 17:11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8/27
2.減資基準日:103/08/28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主管機關核准備查後公告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不適用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及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不適用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120,000,000股,55.52%
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
2,171,940,840元,其中非私募有價證券120,579,084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3年8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8485號函核准生效,將併同私募有價證券
96,615,000股共計銷除股份217,194,084股。
(2)本公司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371,940,840元整,分為普通股337,194,084股,
64.41%,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減少
355.8781299股(計算至股為止),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
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徜剩餘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
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份120,000,000股。
(4)本次減資基準日訂定為103年8月28日,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向台灣證券交
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內容變更及提報減資換股作業計畫,俟其核備後,將召開
董事會訂定減資換股基準日,辦理股票換發新股作業,屆時將依規定公告之。
(2)本公司103年8月27日董事會決議訂定本減資基準日為103年8月28日,向
經濟部申請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另行訂定減
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辦理換發新股相關事宜,屆時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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