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人壽: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將全部『持有至到期日』之債券重分類至『備供出售』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27 15:03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8/27
2.發生緣由:有鑑於去年5月份美國Fed釋出減碼QE之訊息後,全球債券
殖利率之波動十分劇烈,故擬將持有至到期日之債券重分類至備供出售。
3.因應措施:本公司因對持有至到期日債券之持有意圖出現改變,依IFRS中
IAS39之規定,本公司將全部『持有至到期日』之債券重分類至『備供出售』
,以103年6月30日為重分類日進行相關帳務處理。前述會計重分類將不影響
重分類日公司損益,股東權益實際影響數將依重分類日市場評價並經會計師
查核後而定。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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