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麗國際:本公司股東臨時會通過與勝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依法向債權人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11/27
2.公司名稱:勝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03年11月21日股東臨時會
決議通過與勝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開公司」)
合併案,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勝開公司為消滅公司,合
併基準日暫訂為104年1月1日,自合併基準日起,勝開公司之
一切資產、負債及權利義務均由本公司概括承受。
8.因應措施:向債權人分別通知及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319條準用第73條及企業併購法第23條之規定辦理。
(2)本公司各債權人對上開合併案如有異議,請於103年11月27日起
至民國103年12月27日之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檔案,以書面
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通訊地址,逾期未表示即視
為無異議。
通訊地址為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一段27號8樓
勝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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