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隆: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06 16:42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8/06
2.公司名稱:光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3/08/06截止,惟有部分股東
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
8.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142條、第266條第3項規定辦理,自103/08/07起至103/09/09止為催告
繳款期限。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玉山銀行忠孝分行暨全省各分
行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若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另訂發放日並將貴股東
所認購之股數,撥入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電話:02-2702-3999,地址:台北巿敦化南路2段97號B2)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