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光麗: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1-19 13:58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60,860,000元,發
行普通股6,08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103年10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2239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中華民國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光麗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專業生產智慧型手機觸控玻璃、平板電腦觸控玻璃、手機及平板電腦
的攝像頭保護玻璃或壓克力材質有機玻璃等平板及開模成型裝飾產品等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The Grand Pavilion Commercial Centre, Oleander Way, 802
West Bay Road, P.O. Box 32052, Grand Cayman KY1-1208, Cayman Islands
主要營運地:江蘇省昆山市。
(四)董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十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101年7月4日最新修正於102年12月6日。
(六)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七)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95,568,350元整
,分為39,556,83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
1.發行價格:俟辦理公開承銷當時之股票市場狀況及向投資人詢價圈購結
果後,由本公司與主辦承銷商議定之。
2.認購或配股比例:不適用。
3.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九)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456,428,350元,分為45,642,835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整。
(十)增資計畫概要: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本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十二)股款代收機構:
1.委託代收價款行庫:兆豐國際商業銀行金控總部分行。
2.委託專戶存儲行庫:兆豐國際商業銀行雙和分行。
(十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詢價圈購期間:103年11月21日至103年11月26日繳款日期為103年12月1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3年11月24日至103年11月26日扣繳日期為103年11月27日。
3.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3年12月2日。
(十四)主辦承銷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
外,另陳列於本公司,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查詢。
(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以股票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
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票。
三、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
表及現金流量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
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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