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法三讀 黑心食品廠致人於死最高罰20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1-18 17:24
歷經九次朝野協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終於在今天(18號)完成三讀。不肖廠商要是因為摻偽、假冒致人於死,最高可以開罰新台幣二十億元、致人重傷最高也可開罰十五億元。
另外,協商時爭議最大的「一罪不二罰」部分,也決議保留法人罰金罰,但是新增對不法所得可以沒收的規定,並由檢察官依照行政院所定的「不法所得估價辦法」聲請法院裁定,把罰金和不法所得分開。
同時,修法後也強制上市、上櫃公司,以及經衛福部公告的食品業者,應該仿照義美公司設置實驗室,從事自主監測、檢驗食品。
(圖:陳俊華攝)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