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寄錯一封信 被罰450萬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30 11:17
遠通電收寄錯一封信,被認定是違約,被高公局處罰四百五十萬元,遠通要求到協調委員會進行調解。
高工局要求遠通在七月二十八號前完成改善收費員轉置問題,否則將依契約規定按日處罰5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
高公局檢視發現,有兩名同名同姓的收費員,遠通電收卻將補充說明通知寄給同一個人,屬於「逾期送達」缺失,雖然遠通電收昨天已派人親自送交補充說明,但高公局認定違約。
高公局表示,依合約規定,開罰可回溯自發函通知違約起計算,從7月21號函發違約通知起到昨天改善為止,一共9天,共開罰4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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