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普:董事會決議股利配發基準日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29 17:44
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7/29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2)股票股利:盈餘轉增資每股無償配發新台幣1.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總計新台
幣32,776,7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3/08/18
5.最後過戶日:103/08/1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8/2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8/24
8.除權(息)基準日:103/08/24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未滿一元不計),發放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2)股票股利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股東亦可自配股
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者視
同放棄,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新
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3)本公司嗣後如因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及配息率因此發生
變動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現金股利預計於103年9月22日發放。
(5)股票股利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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