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矽晶:本公司就美國對台灣太陽能廠商課徵反傾銷稅乙案之回應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28 17:12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7/28
2.公司名稱:中美矽晶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本公司就美國對台灣太陽能廠商課徵反傾銷稅乙案之回應
7.發生緣由:因應說明
8.因應措施:因應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中美矽晶製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美矽晶”)就美國商務部於2014年7月25日宣布之
太陽能結晶矽產品反傾銷案初判,回應如下:
(1)中美矽晶生產之太陽能產品主要為太陽能矽晶圓,未因本次美國太陽能雙反案
受到調查;且依目前美國官方資料顯示,中美矽晶未列入受課稅名單。
(2)中美矽晶自2012年至2014年上半年,皆未直接銷售太陽能矽晶圓至美國,是故本次
美國反傾銷案對中美矽晶未有顯著影響。
(3)中美矽晶轉投資、現有持股比例達50.95%,並將於今年8月1日合併生效之旭泓全球
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旭泓公司”),其目前銷售太陽能電池以歐洲、日本及加拿大
等地為主要市場,直接銷售至美國之比例未及10%,占中美矽晶合併營收不及2%。經評估
,反傾銷案對旭泓公司影響有限。
(4)中美矽晶目前營收比重仍以半導體為大宗,約占六成。未來將繼續深化多角化經營,
除擴大半導體營運業績外,在太陽能部分亦將持續開發美國以外之國際市場,透過已在
德國及加拿大等地的關係企業佈局,就近提供高效率、具價格競爭力之模組予終端客戶
,以降低雙反案造成之衝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