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陳佩琪條款」 公職候選人配偶、二親等可助選
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立法院今(11)日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部分條文,未來公職候選人的配偶和二親等以內血姻親,可公開為候選人助選。如此一來,任職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的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就可以公開助選。
依照原有的「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公務員不得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遊行或拜票,也不得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據此,陳佩琪因具有任職公立醫院的身份,在國慶日期間幫柯文哲助選,一度引起「違反行政中立」的疑慮。
然而今天三讀通過的新條文已見放寬,規定公務員不得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但公職候選人的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在此限。
另一方面,三讀通過條文也規定,公務員不得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但公職候選人的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只具名不具銜者,不在此限。
今天的修正條文,也被視為「陳佩琪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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