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增補本公司102年度年報部份資料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24 15:03
第二條 第50款
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2/07/21
2.函請補正期限:102/07/23(颱風休假)
3.補正內容:
(1)前十名股東,屬法人股東者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姓名分別列示(年報32頁)。
(2)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應揭示101年、102年之變動分析(年報53頁~56頁)。
4.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補正後之102年度年報(股東會後修訂本)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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