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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經民國103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配盈餘新台幣(以下同)61,386,63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6,138,663股,每股面額1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7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589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804020 工業用橡膠製品製造業
2.C804990 其他橡膠製品製造業
3.F401010 國際貿易業
4.C801060 合成橡膠製造業
5.C805050 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6.C805990 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7.CB01030 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
8.CI01010 繩、纜、網製造業
9.CI01020 毯、氈製造業
10.CH01010 體育用品製造業
11.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12.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13.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14.C302010 織布業
15.F107200 化學原料批發業
16.F207200 化學原料零售業
17.F107990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
18.F207990 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
19.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20.F2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21.F113010 機械批發業
22.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
23.F113100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
24.F213100 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
25.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700,000,000元,分為7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13,866,250元,分為61,386,62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南投縣南投市福興里南崗三路294號。
五、訂立章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58年8月8日,最近一次修訂於101年6月27日。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75,252,880元,分為67,525,28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以102年度可分配盈餘61,386,63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6,138,66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2)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於配股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以現金分派(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
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配發,採無實體劃撥至各股東集保帳戶。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現金股利每股分派新台幣5.0元,合計分派新台幣306,933,125元整,並訂定103年9月15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屆時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發放至元,元以下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股利中扣除。
肆、本公司訂於103年8月17日為增資配股及除息基準日,自103年8月13日起至103年8月17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年8月12日下午4:30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伍、配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修訂,規定自95年7月1日起增資發行股票應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若貴股東尚未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者,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並將集保帳號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維護股東權益。
陸、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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