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7/1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96,000,000
4.除權(息)交易日:103/08/07
5.最後過戶日:103/08/1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8/1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8/15
8.除權(息)基準日:103/08/15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03年9月5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
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2、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