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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強調一罪不兩罰 依法撤銷大統油18.5億罰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10 16:48


「大統長基」去年在油品內混充銅葉綠素案,由於彰化地院一審判決大統負責人高振利有期徒刑16年、罰金5千萬,基於行政罰法「一罪不兩罰」,原先的18.5億「行政罰鍰」已經發文撤銷。衛福部「訴願委員會」執行秘書高宗賢表示,如果大統對刑事判決不服、並贏得上訴,刑事處罰一旦消失,18.5億的「行政罰鍰」就會重新啟動。 〈黃仲丘報導〉

彰化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大統負責人高振利有期徒刑16年,罰金5000萬,基於行政罰法「一罪不兩罰」,刑事法先於行政法的原則。衛福部原先對大統的18.5億行政罰鍰已發文撤銷,引起民眾不滿。衛福部訴願委員會執行秘書高宗賢表示,衛福部不是不罰,而是因為必須遵照「行政罰法」第26條的規定。高宗賢說:「因為他同時犯行事和行政,刑事已經罰了,只能以刑事為準行政就必須撤。看看他後續的刑訴訟的結果。不是說我們不罰,是因為行事那邊已經罰了。」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表示,將會等收到撤銷裁定書,再與縣府法制處研議應有作為,如果大統長基以及負責人高振利,最後沒有獲得應有判處刑責與賠償,行政罰鍰的18.5億求償,將再次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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