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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布加爾利亞號客輪沉沒案責任人最高被判11年徒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08 08:36



俄新網RUSNEWS.CN喀山7月7日電 俄羅斯喀山法院周一對“布爾加利亞”號客輪沉沒案的5名被告進行宣判。包括客輪轉租人和交通運輸監督局工作人員在內的5人分別被判5年至11年徒刑不等。其中一名被告獲得赦免,當場被釋放。 

建造于1955年的“布爾加利亞”號雙層游船于2011年7月10日在韃靼斯坦共和國境內的古比雪夫水庫水域沉沒,沉船地點距離河岸約有3公里。據偵查委員會數據,出事時船上載有201人。這是近代俄羅斯史上最大的一起沉船事件,總共有122人遇難,包括兒童。只有79人獲救。2013年5月6日法院開庭審理該案。 


法庭裁定,導致“布爾加利亞”號客輪沉沒的直接原因包括一系列因素,客輪技術狀況不適合航行,船員不專業,違反航行安全規定,船主和船長以及監管部門官員在檢查船只和操作船只期間玩忽職守。上述文章內容由俄新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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