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資訊】新三板等三類非上市公司股權有望納入券商股票質押式回購標的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上海證券報周二報導,中國證券業協會日前向各家證券公司下發了《證券公司開展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指引(試行)》的征求意見稿,包括在新三板等場外市場掛牌的非上市公司股權有望被納入券商股票質押式回購的標的券範圍。
報導稱,征求意見稿規定標的股可包含三類非上市公司,一是在全國中小企業股轉系統(簡稱“新三板”)掛牌股票;二是證券公司推薦在符合條件的地方區域股權交易場所掛牌的企業;三是在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簡稱“報價系統”)注冊轉讓的公司股權。
然而,並非所有在上述三個市場掛牌的企業均能享受此融資新渠道。征求意見稿規定,主營方向不符合國家產業方向、正在(擬)進行兼並或收購或正在進行重大訴訟的以及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被稅務部門等相關機關處罰的公司等不能成為質押標的股。
從融資主體看,證券公司自有資金及資產管理計劃均可成為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的資金來源。
在風險控制方面,非上市公司股權所受限制比上市公司高不少。例如,征求意見稿提出,融出方為證券公司的,融出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其淨資本的100%,單一融入方累計融資余額不得超過公司淨資本的5%。融出方為資產管理計劃的,單一融入方累計融資余額不得超過該計劃規模的50%,且應當與證券公司作為融出方合並計算單一標的股權佔總股本的比例。此外,相比於上市公司最長3年的融資期限,非上市公司的融入方的有效最長期限僅2年。
股權質押是證券公司去年6月上線的創新業務,自開閘以來發展迅猛。數據顯示,包括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融資融券等在內的類貸款業務已然成為券商業務增長的最重要砝碼。其中,19家上市券商上半年淨利息收入對券商新增收入的貢獻度近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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