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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人事案 馬總統:立院同意權不是選舉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03 20:25


立法院臨時會明天將處理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目前正在國外訪問的馬總統今天表示,立法院行使的是同意權而不是選舉權,如果監委被提名人在操守或專業有具體事證顯示不宜,立委要作別的事情「不能說不對」,但如果只傳聞或好惡,就不應該作為投不投票的關鍵。(李人岳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4日將處理下屆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對於被提名人選引發爭議,藍營立委也傳出打算串連將部分人選拉下馬。正在中美洲進行訪問的馬總統表示,如果監委被提名人在操守或專業有具體事證顯示不宜,立委要作別的事情「不能說不對」,但如果只傳聞或好惡,就不應該作為投不投票的關鍵,他強調立法院行使的是同意權而不是選舉權。馬總統:『同意權行使的標準是看他(被提名人)符不符合這個職務需要的條件;他只要符合條件,和同意權行使者對於他的政治態度是否同意?其實是沒有關係的。』


對於傳出府方強力運作讓人選過關,馬總統也解釋,總統府在提名之後「是否就不管了?」,他指出被提名人可以到立院拜會但不是拜票、輔選,對於他們的言行舉止也希望符合機構要求的條件。

面對民間有檢討監察院存廢的聲音,馬總統說,在目前的政治生態下,有機構能制度性的監督政府事件好事,五權憲法的設計就是互相合作與制衡,他說公務員對於監察院的彈劾、糾正,其實「不能說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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