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涉貪】欠下屬200萬元 郭炳江指陳鉅源怕醜唔追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13 14:33
財華社新聞中心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地產(00016-HK)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人涉貪案,郭炳江今日接受主控官提問。郭炳江指出當2005年,其弟在決定是否向許仕仁,支付412.5萬元款項時,他並無影響其弟郭炳聯決定。同時指出不知悉陳鉅源於2007年11及12月,陳鉅源向關雄生支付了1,200萬元,強調他在2008年4月分別向陳鉅源支付了500萬元及700萬元。其中500萬元是支付予陳鉅源的花紅,700萬元則是他給予對方的心意。
郭炳江在日前作供時,指出他與許仕仁在2003年9月訂立協議,以年薪1,500萬元聘用他為新地顧問,而許仕仁於新地收取的薪酬,與其向許仕仁作出的承諾金額之間的差距,會由郭炳江私人支付。由於新地與許仕仁訂立的顧問合約,為每年年薪450萬元,按2年合約,即郭炳江須私人支付2,100萬元。
主控官今日向郭炳江提問時,指出在2005年是否向其兄長郭炳湘隱暪有關款項時,郭炳江指出這是隱暪但並非是欺騙。被問及是否有任何原因不告訴其弟時,郭炳江則指出,若向其弟透露,其弟亦不會向他給予一半已經向許仕仁支付的金額,所以是「費事問」。他又指出有關新地與許仕仁之間顧問費用的問題,則是由郭炳聯負責,所以要求許仕仁與郭炳聯商討。他又指出就郭炳聯對許仕仁支付412.5萬元的決定上,其本人無作出影響。
早前郭炳江於庭上作供時指出,在2005年6月他透過陳鉅源向許仕仁支付1,080萬元,有關金額為顧問費的尾數,目的是不希望其母及其兄知悉向許仕仁付款。同時向陳鉅源承諾會分2至3筆款項,向陳鉅源支付有關款項,並且在陳鉅源正式款項前,郭炳江已向陳鉅源先支付400萬元,以讓對方知悉他會付款。主控官今日向郭炳江問及,為何當日向陳鉅源支付480萬元時,郭炳江指出記得當時陳鉅源表示,已經向許仕仁支付1,080萬元,因此他尚欠陳鉅源680萬元。當時他是計劃分兩次向陳鉅源支付該680萬元,可是向陳鉅源支付了480萬元後,便忘記了向陳鉅源支付餘下的200萬元。
主控官向郭炳江問及,陳鉅源並無向他追討有關金額時,郭炳江則指出陳鉅源不會這樣做,又指出陳鉅源可能「怕醜」。而其本人亦對欠陳鉅源200萬元感到不好意思,又指出有意在案件完結後,便向陳鉅源支付。
日前郭炳江於庭上指出,在2008年時陳鉅源感到不開心,因此郭炳江向對方支付了700萬元以表示心意。主控官今早向郭炳江問及,陳鉅源會否因郭炳江仍拖欠他200萬元而感到不開心,郭炳江表示不會。控方再追問郭炳江,陳鉅源在收到700萬元後,有否向郭炳江表示,金額應是900萬元,郭炳江表示不會,又指出陳鉅源不是這樣的人。
控方早前指出,郭炳江是透過陳鉅源向許仕仁支付480萬元,而有金額正好等同於許仕仁與新地另訂新的禮頓山單位租約租金,而租約期覆蓋許仕仁擔任政務司司長的任期。今日郭炳江指出,當時是並不知道有關租約內容。
此外許仕仁為新地顧問至2005年6月底,郭炳江指出當月只與許仕仁食過一次飯,以及通過2次電話,單計當月表現,許仕仁是不值得收取125萬元月薪。但是全年來看,仍是值得收取年薪1,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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