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豐科技:補充公告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及現金增資代收股款及存儲股款專戶行庫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20 17:43
壹、本公司於民國103年4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1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3年5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1744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於103年5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增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貳、茲依公司法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伍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2.CE01990其他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
3.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5號10樓。
四、董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7人(內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3人(內含具獨立職能監察人1人),任期3年,得連選連任。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4年1月11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2年6月14日第17次修訂。
六、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3,000,000,000元
整,分為3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截至103年4月20日止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859,198,100元,分為185,919,8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1,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110,000,000元,除依公司法第267條保留15%,計1,65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出10%,計1,100,000股以公開申購方式辦理對外公開承銷,其餘75%計8,2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每股以新台幣132元發行。
3.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4.本次現金增資之重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募集金額、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劃之事項,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
,或因法令規定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而須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依市場狀況全權處理之。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以截至103年4月20日止之實收資本額設算,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969,198,100元,分為196,919,8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九、本次增資之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轉投資。
十、股票過戶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故不適用。
十二、股款代收機構:第一商業銀行 華山分行。
十三、股款存儲機構:第一商業銀行 民權分行。
十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作業日期:
1.認股基準日:103年7月5日。
2.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期間:103年7月1日至103年7月5日。
3.股票最後過戶日:103年6月30日。
4.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繳納股款期間:103年7月8日至103年7月21日。
(2)特定人繳款期間: 103年7月22日起至103年7月23日。
十五、主辦承銷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公開資訊觀測站及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務代理部,索取方式:請親洽上述陳列處
所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下載媒體檔案。
十七、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
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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