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發: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11 15:36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宜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錦昌
董事:王清溪
董事:黃彥博
董事:王俊賢
董事:林瑾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宜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錦昌,
兼任宜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昇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意順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靈動數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佳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動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發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寵樂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沛樂保(上海)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王清溪,兼任靈動數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黃彥博,兼任靈動數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王俊賢,兼任斐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日華金典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經理人。
董事:林瑾峰,兼任寶萊豐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宜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錦昌。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兼任沛樂保(上海)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閔行區光華路2118號第7幢C153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企業管理咨詢、投資咨詢等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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