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舟科技:代重要子公司康全電訊(股)公司公告新任董事代表人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11 15:35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代表人:任冠生(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邱裕昌(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潘良榮(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李翰紳(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法人董事代表人:任冠生(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潘良榮(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李翰紳(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法人董事代表人:任冠生(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瑞訊電子(東莞)有限公司總經理
法人董事代表人:潘良榮(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訊舟資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
事長,瑞訊電子(東莞)有限公司董事長
法人董事代表人:李翰紳(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訊舟資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監
察人,瑞訊電子(東莞)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訊舟資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長寧區華陽路81號D棟301室
瑞訊電子(東莞)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東城區牛山外經工業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訊舟資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電腦軟體服務業及其他專門設計服務業
瑞訊電子(東莞)有限公司:網路設備之產銷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