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理財險:期限短收益高 后來才知是保險
鉅亨網新聞中心
從4月15日開始公開征求意見至今,時間已經過去了將近兩個月,《關於規範人身保險公司經營互聯網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仍未正式發布;征求意見稿發布距今已3年有余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也沒有正式發布。而最近3年,互聯網保費規模正以年均202%的速度急劇增長,截至去年年底已達291億元。
《證券日報》(保險周刊官方微博微信:證券日報微保險)記者檢視多款理財保險的銷售頁面后看到,網銷理財險在強調期限短、收益高、購買簡單的同時,其風險極易被忽視。而由於互聯網理財險存在產品宣傳資訊不充分、不規範,投保程式過於簡化等問題,人們極易混淆保險理財產品與其他理財產品。
互聯網理財險重收益輕風險
《證券日報》(保險周刊官方微博微信:證券日報微保險)記者調查發現,當前網銷保險理財產品有3個較為明顯的特點,即強調期限短,主打高收益,同時購買程式十分簡單。
在淘寶保險頻道,跟理財相關的產品多達35款。在對保險期間進行介紹時,有的標明為“5年,最低持有期3個月”,有的表述為“保險期間:最低持有期15天”,后者也是記者發現的目前保險期間最短的產品。此外,部分產品的保險期間一欄則為空白。
記者隨機選取了幾款萬能險產品檢視其對預期年化收益率的介紹,昆侖健康的存樂理財保障計劃表述為:“6%,保底2.5%”;國華人壽新版理財寶的表述為:“超短期,31天可領,下有保底;留存31天預期年化收益率4%,留存91天預期年化收益率6%”;珠江人壽匯贏三號贏春版的表述為:“有保底,年化保底收益2.5%;本金有保障;預期年化收益率6.8%”;民生保險金元寶1號萬能保險的表述為:“預期年化收益5.0%”。
可見,這些產品普遍強調預期年化收益率,有的產品明確了保底收益,有的僅列明了預期收益率,但都沒有強調保底外收益存在不確定性。
在看完這些簡單的介紹后,用戶就可以直接點擊“立即投保”按鈕進行投保。
記者選取一款產品點擊“立即投保”后進入推出該款產品的險企官方旗艦店,在“立即購買”按鈕上方,記者能看到的資訊包括:兩處“預期年化收益率5.0%”字樣,並且字號明顯大於其他介紹文字,同時“3個月”保險期間的介紹字體也大於保險簡介的字號。
其他資訊還包括“累計售出的數量”、“價格”和購買“份數”。再點擊“立即購買”按鈕,將出現確認投保資訊的頁面,在該頁面,《證券日報》(保險周刊官方微博微信:證券日報微保險)記者的姓名、身份證、地址都已經自動顯示,唯一需要填寫的是電話號碼,頁面下方是健康告知與重要聲明,其中包括保險條款、產品說明書和投保提示書3項資訊,在該頁面最下方,設有“我同意”的選項,只需要在該選項前打勾就可以commit訂單了。
值得注意的是,保險條款等3項資訊都需單獨點擊進入到另外的頁面進行閱讀,但並不需要記者在閱讀完各項資訊之后點擊“我同意”或者其他形式來體現已經閱讀、充分理解並且同意。
記者發現,如果仔細看完互聯網保險宣傳及銷售的所有網頁、鏈接和資訊,險企依監管規定需要披露的資訊基本有披露,但在字體、字號以及呈現位置、呈現的方式等因素影響下,往往更容易注意到這些保險理財產品的魅力,但很容易忽視風險因素。
程式不當?易讓人“上當”
在不透露具體產品名稱的情況下,先向消費者宣傳投資收益,吸引客流;在一級銷售頁面不明示或突出顯示具體產品,而等到消費者點擊“投保”“購買”等按鈕后才在不起眼的地方標明保險屬性……由於宣傳銷售程式不當或者規範缺失,銷售誤導或使消費者感覺上當的情況可能發生。
2014年元宵節期間熱銷的一款理財產品,以“馬上加薪”、“預期年化收益率7%”等為宣傳噱頭,在不到6分鐘內吸引了4.3萬用戶,銷售量達8.8億元。該產品只通過支付寶進行預約和購買。回顧該產品的銷售,在推出之初,支付寶未對外透露背后對接的金融產品,僅憑借支付寶的海量客戶和7%的預期收益就已然吸引了大量客戶。
事實上,這是兩家壽險公司推出的兩款萬能險產品。
廣東優邁資訊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法務經理許彥生對《證券日報》(保險周刊官方微博微信:證券日報微保險)記者分析稱,依據《人身保險新型產品資訊披露管理辦法》對萬能險的資訊披露和宣傳規定,該保險理財產品的銷售宣傳頁面內容的合規性值得商榷。例如,產品在銷售頁面只字未提“保險”字樣,也無法查詢到合同條款和產品說明書;在收益方面宣稱“約等於活期收益20倍”,直接與活期利率進行了簡單比較。
他認為,上述銷售宣傳頁面是最重要的客戶導流(通信/連接)埠,也就是最吸引消費者的頁面,點擊該頁面后才會跳轉到購買流程,因此,險企在該頁面上必須進行必要的提示和產品資訊公示,才能真正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
他表示,在一級銷售宣傳頁面,相關資訊中並未將實際的合同主體明示,而是在點擊進入二級頁面后才在不起眼的位置標明是保險公司的產品。消費者若不注意或不是十分了解幾者之間的關係就很容易“蒙圈兒”,誤以為是電商平臺自己開發的理財產品或是基金。“保險產品與其他理財產品的屬性、合同主體都不同,消費者如果在購買之后想退保或預期收益沒有實現,就容易產生糾紛。”許彥生認為。
即使到現在,搜尋“2014元宵理財”關鍵字,相關資訊的題目均難見“保險”字樣,例如“支付寶理財第二季:低調推出定期理財產品‘元宵理財’”、“余額寶‘馬上加薪’元宵開賣?5分多鐘售完8.8億元”、“馬上加薪?余額寶年化7%專享理財登錄元宵節”……可見,無論原因是什么,這些保險理財產品最終呈現的面貌與基金等其他理財產品並無本質區別。
除了上述產品,業內人士指出,“娛樂寶”等不少保險理財產品在宣傳及銷售過程中,也有意無意淡化了其保險屬性以及應有的提示及讓消費者確認的環節。
而從各保險理財產品的銷售數據來看,預期收益率和銷量呈現一定的正相關性。《證券日報》(保險周刊官方微博微信:證券日報微保險)記者在某電商平臺隨機抽取10款萬能險產品,發現銷量最大的一款恰好是預期年化收益率最高(6.8%)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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