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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貨專櫃羽絨被寢具唯一製造商 光隆廣告不實公平會罰20萬

鉅亨網記者曹逸雯 台北 2014-06-04 15:31


光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因在廣告宣稱為「百貨專櫃品牌羽絨被寢具唯一製造商」,今(4)日遭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會議通過,認定為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光隆公司在產品廣告宣稱其為「百貨專櫃品牌羽絨寢具唯一製造商」,但經調查仍有其他羽絨寢具製造商在全台百貨公司設有專櫃,顯然與事實不符,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指出,光隆公司雖辯稱該公司是從原物料的挑選進口,加上水洗、分類、消毒除菌等處理,並經檢測及奈米科技的加工,以及布料剪裁,被殼的製造與被子填充,與後端銷售,為「一條龍」的生產程序,才叫做製造商,其他同業只是購買羽絨成品填充被殼,僅為加工,不能稱為製造商。

不過,公平會認為,其他業者購買經處理的羽絨原料填充於被殼後縫製成羽絨被,雖然不像光隆公司有自行處理羽絨原料的程序,但並不能因此認為不算製造商,且依經濟部的專業意見,工廠僅從事羽絨填充製被仍可歸屬紡織製成品製造業所稱的「被褥製造」範疇,因此對光隆公司作成這項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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