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工會:實驗室工傷意外 17年來34起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04 14:31
大學實驗室不時傳出意外事件,高教工會呼籲,大學實驗室更是高風險公作場所,一旦兼任助理發生職業傷害,由於不被認定為勞工身分,學校只會提供學生保險和意外保險,政府和大專校院應將學生兼任研究助理視同勞工,提供勞保保障。(陳映竹報導)
高教工會統計,自1997年以來的17年間,大專院校實驗室裡頭發生的意外高達34筆,其中學生兼任助理受傷的案件有10起,由於校方未替學生投保勞保,導致他們未能得到完整的職災賠償與撫卹。
高教工會例舉,上個月中山大學海科系博士生,在參與東沙群島採集工作中不幸溺斃,中山大學校方一方面雖承認該名學生為「因公意外」,卻再三否定該名博士生是在僱傭關係下參與調查計畫,拒絕替學生爭取應有的勞保職災給付。呼籲教育部與勞動部應該正視學生兼任助理與校方之間的僱傭關係,並為工讀生或是兼任助理投保勞健保。
對此,教育部次長陳德華表示,相關法令對實驗室安全已有規範,教育部也持續關心。教育部也組專案小組處理,未來一兩個月將有具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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