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不怕?再修食安法 刑責擬提高至「無上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9-15 14:07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餿油風暴燒了整整12天,還無法落幕,衛生福利部已決定再修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用重典」,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姜郁美今(15)天表示,已積極與法務 磋商中,目前食藥署立場,希望能把刑責由現行規範的「5年以下」,一舉修法,改為「3年或5年以上」讓刑責無上限,罪行多重就判多重,好遏止不肖業者。
衛福部長邱文達日前宣示,本周內將提出修法方向。對此,姜郁美說,食藥署已就修法內容積極與法務部進行討論,但事涉刑責,還需要法務部提供專業意見。
不只期望刑責無上限,修法也要解決「一罪不兩罰」問題,全因去年大統賣黑心假油,遭彰化縣衛生局重罰18.5億天價罰鍰,卻在彰化地院一審判決高振利有期徒刑16年、罰金5000萬後,基於行政罰法「一罪不兩罰」、刑事罰優先的原則,行政罰鍰遭撤銷,引發民怨沸騰。
姜郁美說,避免罰不到罰鍰的情況再發生,修法正考慮朝向罰金與罰鍰併罰,或讓法官只判罪、不判錢,只判刑責,至於罰鍰、不法利得部分則由衛生單位來裁罰,不過細節都還要與法務部再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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