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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報稅/避遭追補款並加計利息 信用卡繳稅留意授權訊息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19 08:11


 


財政部表示,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納稅義務人使用信用卡繳納稅款,如因繳稅金額變動,需更正申報重新取得授權時,應留意信用卡重新取得授權繳稅訊息的時間、金額或授權碼是否已更新,以避免因信用卡未成功取得授權,致遭追補稅款並加計利息。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指出,綜所稅結算申報有多種繳稅方式可選擇,101年度該局採信用卡繳稅案件約占3成,其中未正確繳稅計300餘件,多屬納稅義務人取消授權或授權不足所致,而取消授權案件又高達200餘件,經分析可能原因是納稅人以電話向發卡銀行取消授權後,未待銀行完成取消作業,即再次重新授權,致申報(語音)系統無法成功取得新授權而遲誤繳稅。

國稅局說明,綜所稅結算申報(含稅額試算服務)的自繳稅款,不論人工、二維或網路申報都可採用,且可選擇利用申報戶內的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的信用卡,每一申報戶以一張信用卡為限,但如有所得更正影響應繳稅金額,需要重新取得授權時,要在結算申報期間即5月1日至6月3日止,向發卡銀行取消前次授權。

國稅局也再次提醒納稅義務人,更正申報重新取得授權時,請務必留意申報螢幕訊息、電子結算〔網路〕申報聯或電話語音中的授權時間、金額或授權碼是否已更新,歡迎至繳稅服務網https://paytax.nat.gov.tw/查閱信用卡授權繳稅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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