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繳納期限遇端午節 延至六月三日截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19 08:06
一年徵收一次的房屋稅,繳納期限到月底為止,由於今年適逢端午節連續假期,因此順延到六月三日為止。納稅人如果逾期未繳,每延遲兩天就加徵百分之一的滯納金,最高可加徵百分之十五。苗栗縣稅務局除了提醒民眾如期繳納之外,這次也搭配牌照稅一同辦理「如期繳稅抽好禮」活動,共有五十吋液晶電視、平板電腦、自行車等共一千項的獎品,鼓勵納稅人如期繳納房屋稅。
苗栗縣稅務局表示,一年一度的房屋稅已開始徵收,今年遇到端午節三天連續假期,繳稅期限到六月三日為止,未如期繳稅每超過兩天加徵百分之一的滯納金,最高加徵百分之十五,如果逾期卅天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為了方便民眾繳納稅款,民眾可選擇利用信用卡、ATM轉帳、網路繳稅或是統一等四大超商繳納。納稅人只要在六月三日前繳納房屋稅,皆可參加如期繳納抽好禮活動,獎品包括五十吋液晶電視、平板電腦、行車紀錄器、自行車、電鍋、行動電源、及兩百元禮券等獎項,共有一千個中獎名額,稅務局將在六月底公開抽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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