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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委并非鐵板銅墻一塊 看“內鬼”是如何被買通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14 08:26


 “耳根神”內鬼

編者按:守護法治的執法者充當“內鬼”,絕對是對法治社會最大的褻瀆和摧殘。我們之所以探索“內鬼”不能說的秘密,並非為了獵奇。只有將“內鬼”的能力、等級和價格,他們執法時尋常或怪異的表現,他們收錢的歡樂、坎坷和代價,一並曝光於天下,才能讓其無所遁形。

中央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魏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訊息,把“內鬼”這個詞再次帶到人們眼前——專家分析,紀委系統的辦案人員出問題,多是當“內鬼”。


守護法治的執法者充當“內鬼”,絕對是對法治社會最大的褻瀆和摧殘。我們之所以探索“內鬼”不能說的秘密,並非為了獵奇。只有將“內鬼”的能力、等級和價格,他們執法時尋常或怪異的表現,他們收錢的歡樂、坎坷和代價,一並曝光於天下,才能讓其無所遁形。

“耳根神”內鬼

等級:入門級

能力:弱,但頻繁,直接侵害衣食住行

買通價格:數千元

結局:獲刑2年2個月到2年8個月

記者舉報私宰窩點,執法部門很配合地“積極迅速”前往執法,哪知道前來拉私宰豬的多輛面包車有如神助,能在執法人員來到前1分鐘恰到好處地開溜,只留下一串長長的尾氣。

查辦私宰窩點的執法人員每次都撲了空,但他們並不生氣懊惱,只是將燒水殺豬的鍋砸掉,然后高高興興地空手而回。他們為何如此歡樂?

市場監管部門查扣了私宰窩點的24片豬肉,移交給了片區執法隊人員。私宰老板聽執法隊說要把死豬丟進魚塘喂魚,趕緊提供了自己魚塘的地址。執法隊丟進魚塘后,私宰老板就賊溜溜地出現,將丟進魚塘的病死豬肉撈起來拉走銷售了。

什么讓私宰肉如此肆無忌憚地上市銷售?是誰在助紂為虐?

答案只有一個——內鬼,通風報信的內鬼!

2012年的“光明私宰點日產萬斤死豬肉”事件中,為私宰點“豬堅強”撐腰的,是光明新區光明執法隊的執法人員潘某、張某、卜某。

可能你不會相信,幾千元就可以讓執法者出賣自己的節操。因此,他們是屬於“小菜”級內鬼。他們所收受的賄賂,還在千元級別:私宰點鐘老板經常請南片隊的隊長潘某、社區的班長張某吃個飯、送點禮品,過年過節遞個“紅包”意思一下。

據統計,隊長潘某一年多來便先后收受了鐘老板的“紅包”9000元。執法班長的卜某,每月則會來索取2000元的“保護費”。

后話:“小錢”也可變成“大財富”

話說打擊私宰、病死豬肉的狼牙棒,一年后砸到了觀瀾動植物檢驗檢疫中心頭上,能力等級也相應上升——11名工作人員收受從6500元到100多萬元不等的好處費。

其中受賄金額最高的是,觀瀾動植物檢驗檢疫中心主任何良——118.5萬元;時任屠宰檢疫檢驗組組長的羅某榮——13.35萬元;其中有6人受賄金額大致相等——9.4萬元左右;1人受賄金額為4.35萬元;最少的也有6500元,不要小看這些“小錢”,日積月累也是一大筆財富啊!

“洗白者”內鬼

“洗白者”內鬼

等級:強化級

能力:中等,善於糾集聯手作案,不可小覷

買通價格:十萬以上

結局:獲刑2年到10年

如果一名逃犯想找人幫忙撤銷公安機關對他的“網上追逃”,可以辦到嗎?答案是肯定的,買通“內鬼”就行!

2007年1月,西鄉街道第二工業區發生一起特大持槍搶劫案,被害人被搶財物價值超過百萬元。彭育兵是作案者之一。案發當天,西鄉派出所成立專案組立案偵查,多名嫌犯落網,但彭育兵逃跑了。

彭育兵跑回了老家梅州興寧,委派他人上網查詢后得知,自己被公安機關網上通緝。

網上逃犯,自然惶惶不可終日。迫切想把自己“洗白”的彭育兵在2008年過年時,通過打麻將認識了林某雄。彭育兵告訴林某雄,自己因為一個搶劫案被公安上網通緝,問他認不認識公安的人,看能不能把通緝令給取消了?

在彭育兵許諾好處費后,林某雄找到時任西鄉派出所案件隊隊長葉某雄幫忙。

葉某雄在征得分管副所長竇某浩同意后,提出需要8萬元好處費才可以幫忙撤銷網上追逃。后來因為經辦人員說案子比較大,有點難辦,彭育兵又追加了4萬元。

巧的是,2007年彭育兵參與的那宗搶劫案,竇某浩正是案件指揮人,參與了全程偵破工作。該選擇自己一直在追蹤的“漏網之魚”,還是4萬元酬金?竇某浩放棄了原則,選擇收錢“撤網”。

在彭育兵花了12萬元后,2008年8月5日,通過葉某雄、竇某浩等人的違規操作,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撤銷了對彭育兵的網上追逃,理由竟是“已經抓獲彭育兵”。

證據顯示,登記網上追逃及撤銷網上追逃的審批人均為竇某浩。

后話:沒挑個靠譜的來“洗白”

這樁丑事,本來幾乎要隨著各民警的升遷而煙消云散:葉某雄后來獲提拔為龍華新區大浪派出所副所長;時任西鄉派出所副所長的竇某浩,后調任油松派出所任所長,再后來被提拔為副處級干部,同時還是寶安區人大代表。

可笑的是,四年后該案案發,警官悉數落網,問題竟出在“不老實”的彭育兵身上。

2012年7月31日,深圳市公安局鳳凰派出所接到報案稱有人非法拘禁。次日凌晨1時許,彭育兵在某商務酒店被抓獲。

經審訊,堂而皇之在外游蕩的彭育兵,竟然是“已被抓獲”的網上逃犯!

這下“內鬼”也隨之曝光了:葉某雄犯受賄罪,一審被判10年;竇某浩犯受賄罪、徇私枉法罪,一審被判刑2年。

教訓是——收錢洗白,也得找個靠譜點的。

“通天梯”內鬼

“通天梯”內鬼

等級:彪悍級

能力:較強大的“內鬼”,能獨立作案,某個領域可只手遮天

買通價格:上百萬

結局:無期徒刑

更高級別的“內鬼”,幾乎可以做到多個領域通吃——撈人、求輕判、幫人安排工作。

話說在深圳異地受審的原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何靖之所以一收再收賄賂,也怪他碰上了個“命運坎坷”的梁老板。

梁老板早期在廣州市白云區江高鎮做工程,后來經營農貿市場。自從結識了何靖后,他每次找何靖出面幫助解決問題,都達到了目的。

梁老板打算在白云區江高鎮租賃山邊的一塊地,何靖出面幫忙找鎮長解決了此事;梁老板表姐的女兒夫婦在家打麻將賭錢被公安機關抓獲,梁老板找何靖幫忙后被免予處罰;梁老板的大哥在江高鎮從事農產品(000061,股吧)配送,車輛通行證到期后沒有辦延期,梁老板找何靖幫忙辦了兩張小貨車綠色入城通行證;梁老板的朋友鐘某某犯窩藏罪被判刑,梁老板找何靖幫忙,二審獲得輕判;不爭氣的鐘某某剛出來,又因網絡賭博被公安局羈押,梁老板找何靖幫忙,鐘某某最後沒有被刑事制裁。

在梁老板眼中,何靖可謂“神一般的能人”——收了錢,就能給辦好事。

中央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魏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訊息,把“內鬼”這個詞再次帶到人們眼前——專家分析,紀委系統的辦案人員出問題,多是當“內鬼”。

守護法治的執法者充當“內鬼”,絕對是對法治社會最大的褻瀆和摧殘。我們之所以探索“內鬼”不能說的秘密,並非為了獵奇。只有將“內鬼”的能力、等級和價格,他們執法時尋常或怪異的表現,他們收錢的歡樂、坎坷和代價,一並曝光於天下,才能讓其無所遁形。

(來源: 晶報 )

 

2  (本新聞來源:和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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