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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港澳工作協調小組副組長的國家副主席李源潮,在北京會見到訪的香港傳媒高層代表團。
李源潮表示,任何形式的普選,都要依法有據進行,才能保證選舉的結果得到公認,中央當然希望行政長官普選,選前有共識。
李源潮又表示,回顧歷史,中英對香港前途談判,並沒有提出行政長官普選,只是在香港《基本法》草擬時,中央從發展香港及充分聽取香港人意見,最終達至行政長官及立法會議員,循序漸進由選舉產生。
表示中央關於香港政改的方針有四層意思,一是循序漸進發展民主,二是依法有據實現普選。三是行政長官愛國愛港。四是有利香港繁榮穩定。李源潮說,民主必須在法制軌道上進行,普選必須依法有據,才能保證選舉前的共識,選舉中的秩序和選舉結果的公認。香港政改的法律依據是基本法規定和人大常委會決定,要在這個基礎上謀劃、設計和進行。指離開法律依據,
只會阻礙香港民主發展進程,有可能耽誤香港2017普選行政長官,甚至破壞香港繁榮穩定。
李源潮又表示,中央是反對「佔領中環」的,「佔中」是違法,會破壞香港繁榮穩定,阻礙民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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