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晶太陽:公告元晶太陽能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調整新股票開始換發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9-09 14:31
一、依據:
本公司103年8月6日董事會決議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315,31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153,150,000元。股票換發無實體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實體股票相同,換發比例為1:1。
(二)自新股票開始換發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全數透過集保戶辦理轉撥手續。
(三)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1.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3年8月16日起至103年9月10日止。
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3年8月15日。
3.全面換發基準日:103年8月20日。
4.新股票開始換發日:103年9月11日。
(四)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
1.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
2.股票簽證機構:無。
(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
1.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證券集保帳號。
請備妥下列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
(1)全部舊票。
(2)蓋妥留存股代之原留印鑑於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
(3)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檔案至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
3.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股票領取單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
相關檔案,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
續。
4.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
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
(六)股票換發處所: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97號B2,
電話:(02)2702-3999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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