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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金管會開放先賣後買現股當沖交易,6/30起實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27 08:28


金管會宣布開放投資人先賣後買現股當日沖銷交易

為衡平先買後賣現股當日沖銷交易機制,增加投資人交易規則運用,金管會宣布推動開放投資人先賣後買現股當日沖銷交易措施。


一、開放標的範圍:
開放台灣50指數、台灣中型100指數及富櫃50指數成分股共200檔成分股。

二、重要配套措施:

(一)證券商應建立風險控管機制,於接受投資人委託賣出應先確認是否有足夠券源,以因應投資人於盤中賣出後未買進之交割風險。

(二)投資人當日未買回之處理:

1、證券商應提醒投資人於當日盤後定價交易買入,或辦理應付現股當沖交易交割之借券。

2、證券商應積極尋求券源提供交割,並於第二營業日以證券商名義強制買回,以因應還券。

三、實施期程:本案相關法規及金管會周邊單位電腦系統程式修正,預計3個月內完成,爰訂於103年6月30日實施。另各證券商實際可開辦業務時間,將因其電腦系統修改進度而異。

四、預計效益:自103年1月6日實施先買後賣現股當日沖銷交易以來,集中交易市場及櫃檯買賣市場成交量已有明顯增加,且證券商申報違約金額減少,此開放不僅可衡平先買後賣現股當日沖銷之交易制度,另可增加投資人交易規則之運用,使證券交易機制更完備,吸引更多參與者加入資本市場,提升台股動能。(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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