璨圓光電:補充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增列議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4-30 19:19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龍潭婦幼館演藝廳(桃園縣龍潭鄉干城路19巷30號)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A.民國102年度營業報告書。
B.監察人審查民國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C.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及執行情形報告。
D.私募普通股情形報告。
E.其他報告事項。
(2)承認事項
A.民國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B.民國102年度虧損撥補案。
(3)討論暨選舉事項
A.修訂公司章程案。
B.公開募集或私募有價證券案。
C.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
D.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
E.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F.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G.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H.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4)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1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凡本公司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或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者,本公司將於
103年4月3日起至103年4月14日止受理股東之書面提案或書面提名,凡有意提案或提名
之股東請於103年4月14日下午五時前,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辦理書
面提案或書面提名手續,將提案函件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郵寄者以提案函件寄達受
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或「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璨圓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地址:32542桃園縣龍潭鄉龍園一
路九十九號)。
(2)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3年04月14
日至103年06月12日止,停止受理轉換事宜。
(3)因最後過戶日103年4月13日(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受理股東親臨現場辦理最後過
戶日請提前至103年4月11日(五),郵寄者以103年4月13日(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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