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布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 或給A股市場帶三大利好
鉅亨網新聞中心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今日表示,此次發布實施的《辦法》共9章70條,《辦法》主要內容包括,一是上市公司可以發行優先股,非上市公眾公司可以非公開發行優先股。
二是三類上市公司可以公開發行優先股:其普通股為上證50指數(1464.080, 57.16, 4.06%)成份股;以公開發行優先股作為支付手段收購或吸收合並其他上市公司;以減少注冊資本為目的回購普通股的,可以公開發行優先股作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購方案實施完畢后,可公開發行不超過回購減資總額的優先股。
三是上市公司發行優先股,可以申請一次核准分次發行。
四是公司非公開發行優先股僅向本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發行,每次發行對象不得超過200人,且相同條款的優先股的發行對象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五是優先股交易或轉讓環節的投資者適當性標準應當與發行環節保持一致;非公開發行的相同條款優先股經交易或轉讓后,投資者不得超過200人。
優先股實際上是相對於普通股而言,主要指在利潤分紅及剩余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不過相對於普通股而言,優先股股東沒有選舉及被選舉權,一般來說對公司的經營沒有參與權,優先股股東不能退股,只能通過優先股的贖回條款被公司贖回,但是能穩定分紅的股份。
受此訊息影響,今日午后市場在金融、石油股的帶動下,再度直線拉升,滬指大漲近3%,煤炭、金融板塊強勢上揚,浦發銀行(行情,問診)、東北證券(行情,問診)漲停。
分析人士認為,優先股制度一旦實施,有助於推進A股市場的價值投資建設,至少可以給A股市場帶來三大利好,首先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擁有大量只能拿紅利的優先股,將迫使大股東分紅和送轉股,提高上市公司對投資者的回報;其次優先股只能在交易所系統集中交易,從而消除市場對大小非減持的恐懼,有利於股價穩定;再次優先股的推出有利於改善公司治理,保護投資者利益,方便大規模引入機構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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