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亞科:本公司以現金增資參與海外存託憑證(GDR)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司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3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06947號函核准,公告相關事項如後。
公告事項:
一、本次海外存託憑證發行總金額、單位發行價格、發行單位總數及發行日期:
(一)本次海外存託憑證發行總金額:暫定為美金317,175仟元至
396,469仟元。(折算匯率:1:30.305 )
(二)單位發行價格:未定。
(三)發行單位總數:36,000,000單位至45,000,000單位。
(四)發行日期:未定。
二、本次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所表彰之有價證券,其股數及每股價格:
(一)每單位存託憑證表彰本公司普通股10股。
(二)發行存託憑證所表彰之有價證券總數為本公司普通股360,000,000股
至450,000,000股。
(三)每股價格:未定。
三、發行及交易地點:本存託憑證擬暫定於盧森堡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交易,並擬由國外主辦承銷商於中華民國境外之全球性區域,依海外銷售地區之相關法令銷售。
四、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者,其募集資金運用計劃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一)資金運用計劃:用以購置機器設備以進行製程技術轉換。
(二)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強化整體競爭力並降低生產成本。
五、對股東權益之主要影響:
本案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對原股東之權益而言如以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上限4.5億股普通股計算,對原股東股權稀釋比率最高為6.9%。雖對股東權益產生部份稀釋效果,實為因應本公司未來獲利成長及強化公司競爭力之所需,且配合本次海外存託憑證之參與發行,將使得本公司國際知名度及企業形象持續提昇,故對股東權益應具正面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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