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泉盛:澄清媒體相關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4-03-18 11:18第三十四條 第26款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3/03/18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103年3月18日A18版所載「泉盛新藥授權金衝150億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依櫃買中心來電辦理。6.因應措施:本公司並未公告上述相關資訊。有關本公司資訊,均依規定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吉元: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下一篇凌陽創新:本公司收回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