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胡潤百富榜變“殺富榜”在隱喻什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4-22 08:33


察哈爾學會研究員張敬偉撰文:“問題富豪”隱喻的是時代邏輯,而非現實宿命。

19日,胡潤百富榜發布《中國富豪特別報告》。在該榜發布的15年里,有27位上榜富豪犯罪入獄。統計發現,這些“問題富豪”中,超半數人年齡在40到49歲之間,46歲是被判刑時的平均年齡。而貪污賄賂、侵犯財產和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是富豪出問題的三大主因。


胡潤百富榜變“殺富榜”或叫更富娛樂性的“殺豬榜”。其實,這是一種誤導公眾認知的淺薄隱喻---數據顯示,15年里(1999年-2013年)登上胡潤百富榜的富豪人數為2188位,其中98.5%的上榜企業家在帶領企業健康發展,27位“問題富豪”占上榜總人數的1.2%。

由是觀之,“殺富榜”或“殺豬榜”堪稱輿論場嘩眾取寵的噱頭,“問題富豪”隱喻的是時代邏輯,而非現實宿命。當然,並不排除還有尚未“東窗事發”的問題富豪,但隨著市場經濟的成熟和法治健全,問題富豪的數量將漸趨減少。

從“問題富豪”發跡和倒霉的路徑看,他們的創富經歷,與其說是弄潮市場的傳奇,還不如說是原始積累的資本冒險。他們游走於市場模糊地帶,打法律的擦邊球,玩官商合謀遊戲,因此其財富積累蘊蓄著資本的原罪。惡因難得善果,刀鋒冒險,難免自戕害己,“問題富豪”的結局早在其踏出資本原始積累的第一步時就已注定。

因為,他們所處的中國社會坐標系,市場、法治、輿論和公眾等等社會活躍元素,都是呈趨勢正面的方向前進,並形成理性邏輯的函數交集,讓無節制的資本原罪貪婪無所遁形,只能逐一在法治情境下“淘汰”並付出被法辦的代價。

當然,也有輿論常常認為“問題富豪”是時代悲劇。有些富豪的落馬,有時被人猜測被公權力或者特定官員算計;有些富豪則是在法治不健全的時候資本的欲望過度擴張而被秋后算賬...但是,權力尋租或官員貪腐現象絕非資本勾結權力的理由。

而且,落馬的高官數量絕對不少於“問題富豪”。是資本貪婪為權力貪腐算計還是失范官員給落馬富豪殉葬,是很難說清道明的“雞與蛋”悖論。

有一點是肯定的,官商合謀和權錢勾結,在中國市場經濟的進程中,造成了非常負面的影響,發酵為公共輿論性的“仇官”和“仇富”情緒。不走正道的資本和權力難辭其咎。

人間正道是滄桑,權力與資本,有法治約束,才能經得起市場經濟的滄桑考驗。君子愛財取之以道,傳統的道德教條,須升華為常態約束的法治軌道。而這,僅靠法制文字也是不行的,還要引入現代企業管理,以現代經理人制度刺破家族企業“富不過三代”的魔咒。同時,嚴格細化物權法治保護合法資本權益,讓中國富人在中國創業有安全感,增強其安身立命的使命感,而不是債留中國錢流海外。

有著頑固輕商忌商傳統的中國社會,在引入市場經濟的草創期,資本與權力的關係是不正常的。權力對創富資本,在公視為政績工程的道具,從而給予其法治規則外的優惠;在私則視為官員個體對富豪本人的施舍。因而,官商異化的利益關係得以形成,使得資本不得不通過回報官員的方式輸送錢物。

而權力是流轉有期限的,換屆的權力都有著自己的政績訴求和資本對象,從而使老的權力資本關係失勢。所以,貪腐公權力必然導致“問題富豪”東窗事發;反之亦然。

市場經濟在中國已經確立,親商敬商傳統必須形成,尤其在民營經濟對中國經濟的貢獻率占比七成的現實下。斬斷資本與權力的畸形利益關係,首先要明確民營經濟的主體地位,破除傳統所有制的圍城,讓民營資本有更多發揮正能量的所有制空間,同時給予其國有資本同樣的融資權益。讓權力之手盡可能少管市場,讓資本按市場規律謀取合法利益。 (BWCHINESE中文網)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