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想發財 運將成彩券盜 判5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4-17 16:55


台北市一名計程車司機想一夕致富,偷彩券,結果入獄,而他出獄後不久又故技重施,跑到位於台北市的一家彩券行搜刮兩百多張刮刮樂,市值超過兩萬三千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他觸犯兩個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個月,如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現年六十三歲的朱姓男子,有多項竊盜前科,並於民國99年10月縮刑期滿。朱姓男子出獄後仍不知悔改,分別在民國101年3月以及102年4月間,兩度跑到一家他經常光顧的彩券行偷彩券,造成店家損失兩萬多元。北院審酌他犯後坦承犯行,因此依照竊盜罪判刑五個月,如易科罰金。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