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開璽:垂簾聽政并非兩宮太后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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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垂簾:祺祥政變始末》書封
本文節選自王開璽《慈禧垂簾:祺祥政變始末》
編者按:年僅27歲的慈禧如何能夠取得祺祥政變的勝利,從而開始了長達47年的垂簾聽政生涯?是天時、地利,還是人和?似乎都是。慈禧為什么要發動祺祥政變?是為了自保,還是為了政治野心?在政變中,她是如何整合自身以及周邊的各種勢力,並逐步達到自己的目的的?
早在熱河之時,兩宮太后與肅順等八大臣所爭奪的主要是最高的行政權力,即兩宮太后是否可以閱看各地官員的奏折,是否擁有對各級官員的任免之權等。也就是說,雙方爭論的焦點是兩宮太后是否有理政之權,而不是兩宮太后是否垂簾。董元醇所上奏折確有“雖我朝向無太后垂簾之儀,而審時度勢,不得不為此通權達變之舉”一句。但是我們細觀文意,就會發現其本意並不是要兩宮太后直接出面垂簾。所謂“通權達變之舉”,其實僅僅是要求由兩宮太后在宮內暫時權理朝政,數年后仍將歸政於皇帝。以往許多人皆說董元醇上奏折請兩宮太后出面垂簾聽政,實是有所誤解。
咸豐十一年(1861)九月二十八日,兵部侍郎勝保所上奏折,雖也明確提到中國歷史上的女中堯舜,曾行垂簾聽政之制,也曾稱贊大清朝的孝莊文皇后“雖無垂簾明文,而有聽政實用”,但是他在奏折中更多的是大談周朝的周公如何輔佐周成王,本朝的攝政王多爾袞如何輔佐世祖順治帝。由此可見,這些大臣的基本論點是請兩宮太后親理大政,並另擇近支親王輔政,其重點則是由親王輔政,而不是奏請兩宮太后直接出面垂簾。
給慈禧太后提供直接出面垂簾聽政機會的,是九月三十日大學士賈楨、周祖培等人所上《奏請皇太后親操政權以振綱紀折》。這一奏折雖然也說:“我朝聖聖相傳,從無皇太后垂簾聽政之典”,已經隱寓著他們並不主張太后垂簾聽政的意思,但是他們要求由兩宮太后“不居垂簾之虛名,而收聽政之實效”的建議,則給慈禧太后實行垂簾聽政提供了可能。特別是奏折的最後,又提出請由廷臣議定“皇太后召見臣工禮節及一切辦事章程”,這就使兩宮太后公開出面聽政變得順理成章了。
兩宮太后抓住這個機會,頒諭命各王、大臣、大學士、六部、九卿等,就賈楨、周祖培等奏請太后操權及皇太后如何召見臣工的禮節等章程問題,就勝保奏請皇太后親理大政並另簡近支親王輔政問題,“酌古準今,折衷定議”,然后具奏。
不過,此時兩宮太后,特別是慈禧太后與眾多朝臣在是否垂簾聽政問題上的認識是有著很大差異的。
眾多朝臣考慮到皇帝年小不能親政,希望太后能有處理朝政之權,但因祖制並無太后垂簾先例,所以又希望太后最好不采取垂簾的形式。即使是事出從權,需由太后垂簾聽政的話,也僅是一個形式而已,也僅是一時的“權宜之計”。但是,慈禧太后所要求的並非只是居於幕后處理朝政之權,即不僅是理政之實,也要求有垂簾聽政之名,亦即形式與內容的統一,也就是使之成為“永遠客製”。
清廷大臣首先就太后的理政之權重新做了明確的規定。以前凡有各省將軍、總督、巡撫等上陳奏折,或需頒發上諭,均是由軍機大臣們先行擬定初步意見,進呈太后認可后即發交有關部門執行。現在規定:此后凡有各省將軍、總督、巡撫等的奏折,應首先呈遞太后慈覽;然后再交議政王、軍機大臣等評議討論;由王、大臣聽取太后意見后,將相關的指示諭旨繕寫清楚,再次呈遞太后;太后批閱同意后再行頒發。這種處理軍國大政的辦法與步驟,雖然過於煩瑣復雜,但其根本的出發點則是要保證清廷的一切政務、權力,“均蒙兩宮太后躬親裁決”。
兩宮太后理政的權力問題雖已確定了下來,但是其如何垂簾的問題卻遲遲不能順利解決。后來在慈禧太后的多次示意之下,十月十六日,以禮親王世鐸領銜的各位王、貝勒、貝子,文武百官共計202人,聯合上陳《遵旨會議皇太后親理大政事宜折》,並附上議定的《太后垂簾章程》十一條。
《太后垂簾章程》中最為主要的內容是:召見內外臣工的地點設在養心殿;其時,由兩宮太后與同治帝共同召見;在兩宮太后前面垂簾;召見時,在各位王、大臣中輪流選派一人,引領被召見人進見等。
《太后垂簾章程》進呈后,兩宮太后頒懿旨稱:各王、大臣所議章程,“斟酌妥善,著即依行”,隨后又表示“垂簾之舉,本非意所樂為”。但是,只因目前時事多艱,皇帝年幼,不能親政,朝廷中的各位王、大臣等遇有重大問題又不能無所秉承,在此萬般無奈的情況之下,兩宮太后才不得不“姑允所請”,出面垂簾聽政。一旦皇帝長大成人,“典學有成”,兩宮太后即行歸政。
綠頭牌(左)與紅頭牌 (皇帝引見大臣、召見后妃等用綠頭牌, 召見親王郡王、貝勒等用紅頭牌)
垂簾聽政,真的並非兩宮太后的本意嗎?兩宮太后真的愿意在同治帝成人后歸政於他嗎?這需要具體分析,不好一概而論。
慈安太后一向為人較為厚道老實,並不熱衷於權力。這不但是人們的一致看法,而且也符合其以后的歷史實際表現。如果說上述思想基本上反映了慈安太后的想法,大概是不會錯的。
慈禧太后的情況則十分復雜。不但人們普遍認為其人權力欲望極強,工於權術,喜怒無常,手段陰險,而且在以后的數十年中,兩次另立年幼新帝,三次垂簾,始終不肯放棄清廷的最高權力。因此,如果說上述思想也基本上反映了她的想法,大概就很難令人信服了。這是人們對慈禧太后一生所作所為的總體認識和評價,所講的也是事實,因而是正確的。但是,慈禧太后於同治帝病死之前,特別是發動祺祥政變之前,則未必一定是這樣。
客觀地說,慈禧太后在咸豐帝生前,的確具有一定的權力欲望,但后來在咸豐帝與肅順等人的防范下,有所收斂。她之所以參與推倒贊襄政務八大臣的政變,既是其權力欲望使然,又的確具有如何確保將最高權力緊緊掌握在自己兒子手中的考慮;她和恭親王聯盟共同與肅順等人展開激烈的斗爭,既有利害利益的衝突,也有皇帝之母與皇叔聯合與外姓爭權的因素。因此,慈禧太后未必一開始即具有如同后來那樣強烈的權力欲望和野心。
試想,假如同治帝於1873年親政后,不是很快病逝,而是活到40歲,50歲,60歲,那時慈禧太后已分別是61歲,71歲,81歲了,是否一定會再次出現垂簾聽政的局面呢?絕大多數人應該會持否定的意見。
同治帝死后,慈禧太后之所以要立年幼的載湉為帝,原因大概有兩個。首先是出於其個人的權力私心。慈禧太后在祺祥政變后,出面垂簾聽政,對於最高權力的重要性有了更為切身的體會,她本人的權力欲望確實提高或膨脹了。其次是慈禧太后對於自己的政治能力過於自負、自信,對於皇族中溥字輩中其他人的政治能力和資質是不放心的,的確有一種大清朝舍我其誰的自負。
因此,兩宮太后有關垂簾聽政並非所愿的說法,有其真實可信的一面,至少對於慈安太后來說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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