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新生:中國改革指數2014政策風險指標預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11 08:38
ccvi中國價值指數首席研究員崔新生
自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屆三中全會及《決定》,到2014年3月3日“兩會”召開,是踐行《決定》改革承諾的鋪陳階段。ccvi中國改革指數,作為量化《決定》目標進程的風向標,所編制的指標群,基本涵蓋了“兩會”的所有關鍵詞及資訊數據,只是在既定模型框架下,對相關指標進行權重調整,使之在量化和簡化的同時,進行曲線變化更加增強其確定性。
因此,就近四個月的政策取向、績效、風險及其變化,對其部分重要的規律性指標,進行重點分析。
一、混合所有制是政治問題與經濟無關
混合所有制最早提出時的背景,是超越民營或國有、近似於共有的一種制度型式,出自於1998年前后崔新生關於基金組織型式的探討中。混合所有制,從根本上解決的是所有制的立場問題,而通過均權或打破股權主體所有者的身份問題,而代之於平等主體條件下的公司治理關係。
在2004年前后,中國能源企業走出去屢屢受阻,核心門檻仍然是所有制問題,即以國有企業主導的能源合作和並購,往往遭遇到主權背景及國家政治風險的防備而功敗垂成。其中以中海油收購優尼科為案例,其並沒有多么不可告人的玄機,核心仍然是國有企業這一敏感背景使然。換言之,假如是其他國家收購中國石油(601857,股吧)公司,中國政府會怎么看?這是基本常識,但被人為的神秘化了。
有鑒於此,崔新生倡導及輔導中國石油產業投資基金,采取混合所有制路線,可以規避這一敏感壁壘,以股權換油源計劃模式,實現超越所有制的中國民營石油業零售環節,與產油國家上游資源直接對接的產業鏈路線。這一模式在中國境外大受追捧,一度引起美國等能源壟斷國家緊張。但在中國幾遭冷遇,主要是混合所有制本身沒有引起重視,同時妨礙能源界特權利益部門的尋租方便。
因此,混合所有制並不難實現,假如其僅僅是經濟或股權問題。混合所有制本身,涉及到的是政治,而不是經濟。2007年,崔新生在向能源辦commit的課題建議“關於構建混合所有制國家能源金融體系”時,就能源領域混合所有制提出非國有、非民營的混合體制路線。所以,在單純的體制設計方面,早已經不是問題。
混合所有制,在2014年“兩會”成為第一大熱門問題,實在有些大跌眼鏡。而其中一份關於“以民企為主導加快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提案,更是得到經濟學界大佬的熱捧,頗感不可思議。所謂通過什么創新機制等等,在公司治理及股權組織方面,根本不需要什么創新,都可以解決。關鍵是將民營、國有置於對立和你死我活狀態,實在是不可取。混合所有制就是混合所有制,無論民營或國有,僅僅都是出資人或股東,而無關其身份。只要是實現均權或主體平等,就是混合所有制,談不上誰主導。如同以國有為主導的混合所有制經濟一樣,以民營為主導的混合所有制經濟,都涉及到身份歧視問題。國有經濟是全國人民的財富,是管理人或管理制度出了問題,民營經濟是通過各種方式和手段進行創富的企業家為主體,其所謂優勢在於體制靈活等方面。國有主導是政府壟斷,民營主導是資本家壟斷,此種對立思維,最終都有違混合所有制本身。從某種意義上,此提出混合所有制或熱衷於此的人,並不真正懂得什么是混合所有制。
總而言之,混合所有制解決的控制與非控制問題,是政治問題而無關經濟。
二、近平指標與克強指標的差異
國家安全委員會和全面深化改革小組,作為體系化搭建,要在此“兩會”進入組織和體制程式,2014年全年的核心任務,即是完成此組織的完備以及功能組合上的完善。無論是邊建設、邊發揮作用,還是一步到位,都視面臨和需要解決的問題而奠定預期的基礎。
與先前較早的“克強指數”或“克強經濟學”類似,所有關注中國發展變化的國家或國際組織,也相應杜撰了“習近平經濟學”。通過經濟學或指數作為思維取向和應用工具,觀察和把握中國無疑是最好的捷徑。這種思維上的便於認知、資訊數據量化的易於識別,為擅長理性思維的世界主流思維,提供的一個邏輯推導的突破口。
相對於“克強經濟學”及“克強指數”,“習近平經濟學”,則以習近平指標即“近平指數”,更能準確體現習近平與李克強之間的異同,無論是角色的差別和功能的分工組合及其相關意蘊。因為指標更容易量化目標本質,而不局限於某一特定領域。
近平指標之具有資訊數據指標化特征,以掌控、全域為坐標或基準,所以,凡是與此相關的資訊數據,均可稱為近平指標的數據群,然后進行分層和權重設計。而在ccvi中國改革指數里,近平指標無疑是位高權重,也是風險最為集中的關鍵性指標。以此指標評測,類似資訊安全小組的設立,則是最符合近平指標的分層指標項,也是評估近平指標的組織治理績效和風險的重要參照。
相對於近平指標而言,克強指標以功能性、實用及有限的全域性為坐標,而掌控所占的權重,在其指標群里,相對弱化。如果克強之改革就是最大的紅利之謂,克強指標是中國改革指數的落地指標,即以獲得實際效能為功能點。這一點,與近平指標之一分部署、九分落實為銜接,組成另一層面的公式模型。
近平指標與克強指標之間,潛伏著矛盾或衝突的隱憂,但充分顯現會在后期。而從前期,則是一種相輔相成。因為只有兩者具備合勢,才能主導改革進程。
三、中央政府指標與地方政府指標的差異
中央政府指標與地方政府指標之指標體系,政策風險指數為核心模型,以權能博弈為軸,既有同質,也有衝突,既有矛盾,也有協同。
作為行政集權體制,而通過授權代理形式,由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進行逐級授權式分權,作為行政治理的基本模式。授權式分權,體現於等級層次明晰的權限邊界管理。由於人事權與事物權的分離,人事權按照嚴格的高度集權形式、事物權又歸為地方區域自治式體制,即官員屬於自下而上集中並由自上而下進行授權管理,官員的任命或獎懲於權限管治區域,沒有直接的關係;地方區域自治體制,體現於任何自上而下的行政者,都可以任意處置所管治區域的財產,而真正的自治者即當地居民,作為本區域的“主人”,基本不能主導或參與行政治理。換言之,一地方區域內公共財產屬於當地居民,但沒有實質上的事、物權處置權;而擁有這一區域的事物或財產權的主宰者,卻是與本區域沒有任何利害關係的官員階層,這些官員僅僅對等級以上的機構或組織負責,並根據等級以上部門或組織的人事考評結構,任意換位或隨時到另一個區域繼續進行那一區域的財產的主宰者。區域公共資源及財產所有者主體虛位,管轄或主宰地區或區域范圍資源及財產的處置者,卻是隨時可以離開的官員。而這些官員,為了滿足自上而下的行政績效偏好,可以任意處置本不屬於自己的、應屬於當地居民所有的財產,所謂仔賣爺田不心痛。因此,所謂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關係,是徹底的權利爭奪或事權博弈。地方政府官員的雙重角色:既代表自上而下的授權,又代表屬地公共資源及財產所有者的主體。下級官員,以所管轄屬地為“人質”,利用自上而下的授權,然后進行自下而上的要挾,已達到個人升遷及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因此,在中國改革指數指標群中,中央政府指標以統籌效力、戰略版面評估等為權重,以有效集權為條件進行分權設計。在此前提下,將中央政府指標納入指數群中並權設定。
相當於此,地方政府指標以被動配合、有效極權為主,中央政府指標作用下,地方政府指標的動態監測,不會發生劇烈的波動。受到行政腐敗指標的影響,官譜指標成為地方政府政策異動的重要區間。
中央政府指標與地方政府指標的關係,是一種分層架構,社會矛盾的衝突風險概率,要高於經濟及政治方面的關聯性。
四、區域開放指標與行業調整指標的差異
區域開放指標,是ccvi指數的支撐指標。因為其延續了中國整個改革開放階段的整體組合,通過以特殊(試驗)政策驅動,鼓勵等級競爭,實現以點帶面的區域延伸。但一直沒有完成整體協同部署的戰略規劃。
從特區到沿海、沿江開發帶、開發區,到2000年之后的綜合改革實驗區模式的轉變,基本仍然沿用的是特殊政策驅動、鼓勵等級競爭的行政計劃思維,但有限地納入了產業資源結構設定的內容,實現區域與行業資源的價值組合。但由於缺乏評估和引導機制,這一組合仍然會重蹈產業資源極度浪費的覆轍,導致產能過剩與短缺的區域間結構性矛盾。
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標,以城鎮化發展為主題已是既定規則。因此,在區域開發指標的分層指標體系里,城鎮化指標則是占有相當的權重;而行業調整指標與城鎮化指標之間,基本無關聯性。這就說明了,城鎮化指標更偏重於社會治理領域,與經濟效能評估關係不大。
區域開放指標所關聯的是目前如上海綜改區、深圳前海、天津等因素指標;城鎮化指標所關聯的是城鄉結構變化及土地資源交易機制;城市群則是即服從於綜改區,同時與城鎮化指標、區域開放指標相關性不高。僅從目前已基本形成的11個城市群、正在形成的14個城市群以及7個待形成的城市群看,產業同質化,將是其中政策風險指數最需關注的領域。因為無論是區域開放指標如天津濱海、深圳前海、上海綜改區等,基本沿用的是產業集群取向,而缺乏不同區域間的產業協同功能。
區域開放指標與行業調整指標,是ccvi中國改革指數監測的重要基本面。
五、頂層指標與基層指標的差異
中國在未來深度改革時期,“小組政治”是其核心保證。頂層指標包括國安會及其功能不斷組合的靈活性,實現有邊界部門、無邊界協作機制。全面深化改革小組、國家資訊安全小組則成為頂層指標的支撐體系。可以說,國安會是首腦,兩個小組是左右手,左右手可以互博、可以側重,一起根據首腦需要而行使不同功能。從兩會期間的馬航失聯危機處理,國安會即已小小地展示了之后的作為模式,根據需要隨時將多部門進行行政權能集合,形成集中力量以一致應對。
但在頂層指標作為路徑相對完備的同時,基層指標則面臨原有體制的阻隔,如盡管頂層高壓,但原有體制反應遲鈍或彈性固化。僅舉一例,工商行政手續簡化,在頂層指標范圍,已作為近四個月已經完成的目標任務,而事實則不然,如2014年的工商免年檢,則仍然沒有真正落實,即使北京地區,工商部門直到每年例行年檢期,但工商部門一律沒有通知企業、甚至工商中介進行具體部署。沒有一家企業知道下一步該怎么辦,而工商部門無統一部署。僅此一環節,說明工商部門作為既往利益特權部門,因為改革觸犯了其地盤,使得原有行政尋租空間喪失,即可以采取不配合或鴕鳥應對。何況還有更多的環節需要貫穿,因為每個行政部門,都是利益特權壟斷部門,都有自己的極權利益圈定的地盤。基層指標,即反應某一領域、某一區域的頂層指標實際效用,以此可以作為中國改革指數監測區域和行業改革績效和政策風險的核心指標。從某種意義上,基層指標的權重,甚至要高於頂層指標。
頂層指標與基層指標之間,愿景指標與實效指標,是其根本差異性的對比,從而構成績效和風險評估、預警的重要因素。
六、外部地緣指標與內部改革指標的差異
國安會的設立,其不可忽略的功能,即完成了中國外交思維的戰略性轉變。從一味避讓而實則張揚,到明朗化的有效防御,這一點在中國地緣政治關係采取積極進取態勢,已經具有明確的信號。這一轉變,其短期不適應性,不僅僅是美國或日本等強國,即使在國家內部,由於歷史思維的沿襲,從行政部門到學界和基層,均呈現不同程度的不適應。但相對於外部地緣指標,內部改革指標監測的范圍更復雜和寬泛。
外部地緣指標包括地緣政策風險監測和評估、突發事件如反恐等危機管理、第三方介入及連鎖反應等因素,圍繞極權博弈,最終能否達到制衡並存,是需要外部地緣指標進行監測、評估和預警的基本功能。
內部改革指標包括有助於國際關係格局的相關因素指標,如貿易差額、貨幣國際化、外儲資源設定等等。當然,社會矛盾衝突,外部極端勢力等,同樣也屬於內部改革指標的監測范圍。
在外部地緣指標與內部改革指標關聯因素里,國防力量及軍備等,是非常重要的交叉性極強的監測領域。
七、綜合指標預期評估
通過ccvi中國改革指數之2014年相關邏輯指標分析,得出如下結論:
1、2014年是中國改革指數不斷修正、趨於完備的階段,重點對決策層指標和關鍵性指標的取向進行監測,確定其中的行為邏輯路徑;與此同時,對基層及常規性指標僅做對應性評估。
2、盡管高層改革的主導者,對改革本身具備了相對清醒的認識,但其真實困難程度,要遠遠大於預期估計。其面臨的不僅僅是既定權利部門的特權利益階層的抵制,更重要的行政者的習慣性尋租思維。可以說,沒經過這一次改革,不足以有機會認識中國真實的行政治理及特權專政的真相,以及由此導致中國市場經濟環境及社會的劣質化趨勢。
3、2014年起步的中國全面深化改革,無疑是一種制度極限改革,即在盡最大限度及彈性的可能程度下,所進行的對制度本身刮骨療毒置於絕地而后生的舉措。所以,稱之為極限改革。
4、為了保證改革的力度和有效性,采取了通過強化極權權威的手段,通過高度集權,以保證權威個體極權的有效強度。這是與制度本身相輔相成的一種預設。但此所謂新權威主張,也使得所有的風險源進行了集中,特別是以“小組政治”主導對舊體制的改革,將使得行政層進行權利分化、出現短期對立,本身已經毫無退路。
5、與極限改革、極權權威相適應的,即是極端手段。為了保證高壓改革的連續性,而不是選擇自下而上的社會個體權利的改革趨向,就只能超常發揮彈簧效用,不斷施壓,最後進入預設秩序軌道內。而與此同時,彈簧反復施壓,結果只能是彈性日趨減弱,拿捏不當則可能碎裂。所以,改革的第二階段,真正的政治改革將必須提到改革議程上來。
因此,橫向監測中國改革指數2014年所涉及的相關指標,對其進行資訊數據、經濟數據等進行指標設定,為下一步縱向分析評估,提供更加充分的數據集群和儲備,則為2014年年底、或期間階段性的綜合評估分值,建立科學有效的坐標和應用模型。(作者系國際非理性經濟制度理論學會(iiesti)會長、ccvi中國價值指數首席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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