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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消保官要求 鼎王提補償方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07 18:17


鼎王餐飲集團廣告誇大不實,台中市政府衛生局祭出重罰,累計開罰三百八十萬,市府消保官認為,對已經消費的民眾,補償誠意不夠。在市府要求下,鼎王提出回饋方案,包括鼎王、無老、鹽選,三個品牌餐廳,兩個月內全面八折回饋,只要提出過去一年消費的發票,簽單或帳單,就能兌換補償禮物。(寇世菁報導)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鼎王集團廣告不實,衛生局已經做出行政裁處,共罰三百八十萬,但對消費者而言,補償誠意不夠,市府和鼎王協調多次後,業者訂出補償回饋辦法。康馨壬指出,鼎王廣告不實,還不到食安問題,達不到求償標準。因此除了業者聲明三月八號到五月七號,兩個月內,鼎王,無老,鹽選這三家品牌餐廳,全面八折回饋。過去一年內,在鼎王,無老和鹽選三個品牌餐廳消費過的民眾,只要提出一年內消費的發票、簽單或帳單等憑證兌換,到原消費門市登記,可外帶或內用兩人份鍋底(限鼎王消費者)、茶包禮盒(限無老消費者)、大蝦沙拉(限鹽選消費者),期限兩個月,登記及領取為原消費門市。


鼎王集團同步發表公開聲明,表示接受指正,謝謝消保官指導,三月八號起,推出補償回饋方案。消保官康馨壬提醒消費者,為避免短時間湧入大量兌換人潮,業者趕製不及造成消費者無法順利提領補償物,消費者兌換前最好打店家電話確認,日後兌換如有爭議可打1950向臺中市消費者服務專線諮詢。

市府法制局長林月棗局呼籲鼎王餐飲集團,除了妥適處理消費糾紛外,也能善盡雇主責任,在面對問題同時一併維護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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