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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陸資來台不能獨資作業 台資赴陸可經營 對我方有利

鉅亨網記者許庭瑜 台北 2014-04-09 12:45


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今(9)日在立法院指出,服貿協議的通過並非只圖利大企業,其實對中小型企業也都是受惠的。且政府也都擬定好許多相關規範,且規定嚴格,絕對不會讓台灣受到任何產業、工作甚至文化上的衝擊。

林中森提到,顯在政府也很認真在澄清,兩岸服貿協議並沒有開放中國勞方到台灣工作,因此並不會對社會造成大衝擊,再者政府對陸資限制的條件也都十分嚴格,就是要防止台灣的產業、文化受到衝擊。


經濟部次長卓士昭也表示,以目前服貿協議開放產業,殯葬業來說,陸資來台灣只能投資硬體部分像是火化場或者是殯儀館,但是在經營上是沒有開放的,例如陸資並不可以經營納骨塔,這也是考量到要保障台灣人的工作和文化。至於會開放硬體上的投資,是因為目前台灣仍缺乏這類的設施。

卓士昭強調陸資來台不能獨資作業,必須與台灣人合作,且股東權力不得超過最大的台灣股東。反觀台灣資金若想過去中國,除了可以投資建設外,還可以做經營,因此對我方是比較有利的。

陸委會表示,政院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將會兼顧民眾知的權利與協商談判需求,「合憲、務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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