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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雷神夯 進口逾6公斤未申報查驗卡關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4-08 14:31


(取自維基百科)

日本「雷神巧克力」在台熱銷賣到缺貨,不少民眾乾脆透過旅日友人郵寄或赴日旅遊時自己帶回。海關提醒,依規定單項產品重量超過六公斤,應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查驗,取得「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許可通知」文件,才能辦理通關。(黃悅嬌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官員表示,最近「雷神巧克力」太熱門,不少民眾透過海外網購以郵包、快遞寄送,或赴日旅遊自行攜入,但因巧克力超過六公斤因而「卡關」無法提領。

臺北關說明,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規定,輸入經衛福部公告的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應向衛福部食藥署申請查驗並申報產品有關資訊,查驗結果符合食衛法相關規定才能進口,前項食品非供販賣用途,單項產品價值在一千美元以下,且重量在六公斤以內可以不必申請查驗。最近部份民眾海外網購或自行帶回的「雷神巧克力」因已超過六公斤,依規定必須向食藥署申報查驗,包括須符合檢驗標準,並做中文標示,食藥署在查驗完成後核發「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許可通知」,海關才能依據此一通知書核准數量進行查驗通關。

海關指出,自行攜回的「雷神巧克力」如果「卡關」將先暫存於海關扣留倉庫,若以郵包寄送則扣留於郵局,待受貨人取得核准文件後才能辦理通關。如果完稅價格超過新台幣三千元,還須課稅。根據海關估算,每公斤「雷神巧克力」完稅價約四百三十到四百五十元左右,六公斤的「雷神巧克力」還未達課稅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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