賑災宣傳可直接使用熊本熊圖案 販售商品仍需登記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20 10:38
日本熊本縣政府宣佈,為了促進各界支援熊本地震災情,凡是與賑災活動相關的宣傳活動,可以不需向熊本縣政府申請,直接使用熊本縣吉祥物「熊本熊」圖案。
熊本縣的吉祥物「熊本熊」,因為造型可愛,深受大眾喜愛,先前有不少商家,特別是大陸商人,在未經熊本縣授權的情況下,擅自使用熊本熊的圖案牟利。在一般情況下,熊本縣政府規定,使用熊本熊圖案時,需要獲得熊本縣政府核准。不過這次由於熊本大地震的緣故,因此熊本縣政府決定,用於援助災區活動的海報、旗幟及捐款箱等,使用熊本熊插圖時,只需要向縣政府方面登記,就可以使用。
不過熊本縣政府特別強調,即使是賑災活動,結束之後也要出具證明,向熊本縣政府彙報相關內容。此外,出於賑災用途的販售商品等,還是需要依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