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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網站訊 我國是世界上老年人口規模最大、老齡化發展速度最快的國家之一。隨著計劃生育這代獨生子女的雙親衰老,少子化,空巢化等社會問題凸顯,建立健全完善的養老保險制度顯得尤為重要。
目前,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在三大支柱之上,即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以及個人自愿性養老金。與我國龐大的城鎮人口基數相比,目前我國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制度的覆蓋面有限,資金缺口很大,不能夠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養老保障需求。鼓勵個人自愿性養老金的制度安排,將有助於化解政府和企業的養老壓力。
全國政協委員、合眾人壽董事長戴皓在2014年全國兩會提案中提出了《關於推行養老保險產品與實物保障養老對接產品遞延稅的提案》,戴皓在提案中稱,實物型養老保險具有與保險公司和養老社區簽署的“雙重合同”作為保障,還具有專款專用、退休保障、身故保障、社區靈活選擇等特點。
實物型養老保險是將個人自愿性養老金與持續照料型養老社區相結合的養老保險計劃。給予實物養老型養老保險計劃以稅收優惠,引導個人自愿性養老金投資於養老服務業,不僅可以讓人民群眾分享養老服務業的收益,享受養老服務業發展所帶來的優質養老服務,而且可以刺激個人自愿性養老金的投入,壯大第三支柱,鞏固我國的養老保障制度。
因此,戴皓建議:對實物型養老保險計劃給予個人所得稅延遲繳稅的政策,即參與實物型養老保險計劃的個人其繳納的保險費在不超過其個人收入一定比例的范圍內不繳納個人所得稅,而是在領取年金入住養老社區的時候再繳納個人所得稅。這一政策主要針對:企業未建立企業年金計劃的員工個人、個體經營者和自由職業者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自愿參加。具體辦法、標準,可參照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稅收政策的相關部分。未來進入社區養老時,由社區按照當時的稅率對於個人所得稅部分進行代扣代繳。
此提案建議由國家財政部牽頭、會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改委、國家民政部等部門受理,切實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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