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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0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潭子區勝利路310號3F『台中市甘蔗里文康中心』。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審查報告。
(3)民國一○二年度辦理私募普通股情形報告。
(4)本公司買回股份執行情形報告。
2.承認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
3.討論事項及選舉事項:
(1)擬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2)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案。
(3)擬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管理辦法」案。
(4)擬發行民國一○三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5)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6)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7)擬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
於民國103年4月14日起至民國103年4月2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
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4月23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
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2)受理處所:佳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台中加工出口區建國路24號)。
(3)本次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屆滿後,如無股東提案或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
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常會之議案,母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4)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5)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各股東,惟持股未滿一千股股東之
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6)前述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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