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派遣浮濫 立委擬專法規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1-29 16:17
派遣勞工在台灣已經是普遍的現象,為清楚界定派遣勞工、派遣事業單位及要派單位的三方關係,國民黨立委江惠貞就提案訂定「勞動派遣法」,要明訂「同工同酬」、「待遇均等」原則,並限制派遣勞工人數不得超過「要派單位」僱用總人數3%,草案中更將派遣勞工能從事的工作範圍作正面表列,避免衝擊勞動市場。(程平報導)
根據江惠貞所草擬的修法辦本,除了明訂「同工同酬」、「待遇均等」原則,禁止派遣事業單位對派遣勞工抽取不法利益,並將勞動派遣型態區分為「長顧型」及「登錄型」,而且派遣勞工在要派單位工作合計超過1年,派遣勞工及要派單位即應成立勞動契約關係。
江惠貞並說,為了避免派遣勞工浮濫,草案中也明定要派單位使用派遣勞工人數,不得超過總僱用人數的3%,違者將被處以最高50萬元的罰鍰。
另一方面,有鑑於現行法令對派遣勞工所能從事的工作範圍是採「負面表列」,會被擴大解讀,因此草案中也對可派遣的工作採取「正面表列」,包含翻譯、秘書等17項,但也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可核定增加,而這樣的派遣範圍也訂有罰則,違者也將被處最高50萬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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